2017年12月7日

三審(My life closed twice before its close) Emily Dickinson

美國的司法系統分為三級,初審、二審與終審。這首詩敘述罪犯已在前兩審中被判決終生監禁或死刑,此刻正等待終審的結果。罪犯無法改變法律,最後判決對他們而言是不朽的真理。
關閉生命(life closed)暗示死刑或無期徒刑(life sentence),無期徒刑在牛津字典中最早的範例為1893年,但1836年已可在法律書籍與政府報告中找到這用法,與字典的紀錄差別五十年以上。這首詩的主述者是個審判中的罪犯。

My life closed twice before its close-
It yet remains to see
If Immortality unveil
A third event to me,
So huge, so hopeless to conceive
As these that twice befell.
Parting is all we know of heaven,
And all we need of hell.
最後判決前,我已兩次死刑
但依然等待結果
不朽真理是否會揭露
第三次的判決於我
如此巨大,如此無望了解
像前兩次的降臨
死亡是我們對天堂所知的一切
分段死亡是我們應得的地獄
?, F.1773, J.1732

最後兩行共用的主詞「離別」(part)有兩種不同的解釋,死亡與分階段。「死亡」與天堂是人們知道的事,「分階段」的死亡審判如地獄般折磨罪犯。
對一位母親而言,孩子的生命等於母親的生命,孩子生命結束讓母親感受如她自己死亡。了解(conceive)有懷孕的用法,第二節前兩句的隱意為「巨大無望的懷孕兩次降臨於我」。艾蜜莉無法了解為何不朽的上帝(Immortality)兩次奪去她懷孕的孩子,這與她兩次到波士頓長期治療眼疾的過程相符。
死亡(part)是艾蜜莉與她孩子(we)對天堂所知的一切,艾蜜莉與她孩子(we)的分離(part)是她們所知的地獄。第三次事件指的是艾蜜莉自己的死亡,前兩次指的是她孩子的死。艾蜜莉死後將與她的孩子重聚於天堂,此刻艾蜜莉與孩子分離如同在地獄中。
我的my生命life結束closebefore,已結束close兩次twice
yet我依然存在remain見證see
是否if永生不死immortality會揭露unveil
第三次third事件event於我me
如此so巨大huge,如此so無望hopeless於了解conceive
如同as前兩次twice的降臨befall
死亡part是我們we對天堂heaven所知的know一切all
分離all是我們we所得的need地獄hell
有些研究者將這首詩定位於艾蜜莉曾經失戀兩次,視失戀為生命的結束,認為她害怕的是再度失戀,這解讀不符合她詩與信的內容。艾蜜莉不害怕失敗或失戀,她四十八歲時仍然熱切與羅德法官交往(↘131)